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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藏高原大震巨灾救援协作决议签订

创建时间:2024-10-15

       西宁10月14日电 (记者杨启红)10月13日,青藏高原(青藏川云甘新)大震巨灾救援协作区启动仪式暨首届联席会商会议在青海西宁召开,西藏、四川、云南、甘肃、新疆(省、自治区)的消防救援总队、森林消防总队共11个总队共同商议并签订了《青藏高原大震巨灾救援协作决议》。

会议现场。记者 杨启红摄

会议指出,建立青藏高原大震巨灾救援协作机制,是新时代推动六省区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,将有力推动区域内应急救援资源共享,进一步提升联合救援水平,推动破解高寒高海拔地区大震巨灾救援现实难题。

青海、西藏、四川、云南、甘肃、新疆地域相邻、环境相似、灾种相近、目标相同,同处地震活动最强烈、地震频繁发生的区域,各类灾害呈频发、多发、高发态势,人员、装备需要克服低温、低压、缺氧和交通不便、保障困难等同类区位难题,建立青藏高原大震巨灾救援协作机制并召开首届联席会商会议,旨在针对高原大震巨灾消防救援重要课题,加强区域协作,整合优势资源,破解瓶颈难题,进一步促进高原地区消防救援新质战斗力的提升。

会议强调,要实行“指挥联调互援、通信联动互通、战勤联保互助、队伍联建互育、宣传联合互鉴”的“五联五互”工作机制,探索定期会商研判、联手课题攻关等重点协作项目,聚焦青藏高原区域特点,开展新技术、新装备、新战法应用研究。要树牢“以融合促发展”的鲜明导向,相互借鉴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,把个体优势转化成整体合力,全面深化交流培训、预案建设、战训研讨、比武对抗等方面合作。要以更加务实的举措,抓牢战时支援、平时互助“两个环节”,抓实共同响应、统筹调度“两个关键”,抓好联勤联建、联巡联查“两个基点”,充分挖掘青藏高原大震巨灾救援协作机制创新潜力,用足用好青藏高原特色环境资源,加快提升协作综合实力和竞争力,让平时的“品牌”成为战时的“王牌”。

启动仪式。记者 杨启红摄

会议倡议,在协作区各方共同努力下,立足自身发展方略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目标上求共向、发展上求共进、情感上求共融,打造区域协作共建的新典范,为守护高原消防安全稳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。

此外,国家自然灾害研究院院长、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教授徐锡伟介绍了自然灾害态势及青藏高原地震趋势;云南、四川消防救援总队,新疆、甘肃森林消防总队分别交流发言;与会代表共同观摩了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大震巨灾救援建设成果。

 

(责编:杨启红、甘海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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